化工生产易腐蚀管线安全管理制度(化工生产易腐蚀管线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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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行业有哪十九项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根据化工工艺、装置、设施等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二)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五)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
(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七)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八)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
(九)变更管理制度;
(十)应急管理制度;
(十一)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十二)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
(十三)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十四)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动土、断路、设备检维修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十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十六)职业健康相关管理制度;
(十七)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十八)承包商管理制度;
(十九)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化工的..
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大概有:
1)安全生产职责;
2)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
4)安全生产费用;
5)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6)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
7)安全培训教育;
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9)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
10)风险评价;
11)隐患治理;
12)重大危险源管理;
13)变更管理;
14)事故管理;
15)防火、防爆管理,包括禁烟管理;
16)消防管理;
17)仓库、罐区安全管理;
18)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
19)生产设施管理,包括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等管理;
20)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
21)安全作业管理,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高温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管理等;
2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包括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等;
23)检维修管理;
24)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
25)承包商管理;
26)供应商管理;
27) 职业卫生管理,包括防尘、防毒管理;
28)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
29)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
30)应急救援管理;
31)安全检查管理;
32)自评等。
希望对你有用。
化工设备安全管理及防护措施?
化工设备安全管理及安全防护措施
化工生产具有易燃、易爆、易中毒、高温、高压、有腐蚀等特点,因而化工生产较其它工业部门有更大的危险性。因此,在化工生产中,安全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失去了安全作保障,就易发生各种事故,顺利生产也就无从谈起。
在化工生产中,各类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人员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引起的。据有关统计,在已经发生的各类事故中,由于人员“三违”引发的占到75%左右,而这些事故最直接的表象一般都是设备的破坏,也就是说最后由设备破坏为表面现象的事故占到了绝大多数,大约也占到了70%以上。因此,在化工生产中加强设备安全管理,尤为重要。这一点,本人在化工企业中这么多年,深有体会。
设备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运行、检修等五个方面,这其中,设备的运行、检修与人员的“三违”引发的事故具有最直接的关系。因此,我认为设备的安全管理主要应从设备的运行安全和检修安全两个方面着手加强。?
一、设备的运行安全
1.作为生产一线的车间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做到及时巡回检查,最好每天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设备异常问题,必须及时发出异常情况反馈单,并就存在的问题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予以整改。作为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就该做到每周至少检查一次,而其它的相关部门(比如安全管理部门)应每月组织一次综合安全大检查,并不定期检查设备运行及安全管理状况。
2.作为操作人员必须掌握设备操作的“四懂、三会”;做到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与停车,严禁违章操作;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并做好记录。设备润滑应严格按“五定”、“三过滤”执行;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将班内所有情况交接清楚;经常擦拭设备的各个部件,使其无油垢、无漏油,运转灵活,及时消除设备的跑、冒、滴、漏。
3.作为维修人员应主动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并定时、定点检查。维修或操作人员发现设备不正常;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或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发生的情况及处理情况必须详细如实地记录,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4.设备停运期间,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注意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对于传动设备还应定期进行盘车和切换,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二、设备的检修安全
1.设备检修前的准备
a.设备的小修、计划外检修、日常检修,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办理各种手续和票证,同时指定安全负责人。设备的年度大检修由分管厂长负责,并成立大修项目小组,制定大修方案,另外也必须指定设备检修安全负责人。
b.设备的大修,必须制定安全及防护措施,同时还要制定置换、清洗、中和、吹扫、抽堵盲板、重大起吊等方案。并经有关部门进行技术安全会审并批准。
c.检修前,除了企业已制定的安全规定以外,还必须针对检修作业内容、范围提出补充安全要求,明确作业程序、安全纪律,并指派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d.检修前必须根据检修项目、内容、要求,准备好所需材料、附件、设备,做好各种用具的安全检查,按规定搭好脚手架,并指定专人仔细检查安全防护用具、测量仪器、消防器材。
e.检修施工前必须明确各种配合联络程序、信号。
f.施工前还须对全体参加检修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教育,对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重点教育。
2.检修的实施
a.施工单位在检修前必须办理检修许可证、动火安全作业证等各种安全作业票证。
b.检修前必须对设备进行盲板抽堵、清洗置换、卸压、切断电源等安全技术处理,解除设备的危险因素。
c.检修中应经常清理现场,保持道路畅通,对于危险区域,应设置安全标识或防护栅栏。
d.检修中要求各级人员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经常进行巡回检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e.检修中必须对检修内容、作业方法等情况作详细记录,各种作业必须遵守有关安全制度。
3.设备检修的验收
a.检修完毕时,检修人员必须清理现场,将各种垃圾清除,并将各种安全设施全部恢复原状,防止各种工、器具遗留在设备内。
b.竣工验收前,必须对检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检修项目有无遗漏、检修质量是否符合要求、转动设备盘车是否正常等等。
c.全面检查后,必须对设备进行试车,包括试温、试压、试漏、试安全装置及仪表的灵敏度等。
d.试车合格后,必须办理验收手续,按验收质量标准进行逐项复查验收,全部合格后,办理竣工验收单,并正式移交生产,同时移交修理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懂:懂性能、懂原理、懂结构、懂用途;三会: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三、设备润滑的“五定管理”和“三过滤”
设备润滑的“五定管理”和“三过滤”是把日常润滑技术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搞好润滑工作的有效方法,也是我国润滑工作的经验总结,企业应当认真组织、切实做好。
1.润滑“五定管理”的内容
(1) 定点 根据润滑图表上指定的部位、润滑点、检查点(油标窥视孔),进行加油、添油、换油,检查液面高度及供油情况。
2) 定质 确定润滑部位所需油料的品种、牌号及质量要求,所加油质必须经化验合格。采用代用材料或掺配代用,要有科学根据。润滑装置、器具完整清洁,防止污染油料。
(3) 定量 按规定的数量对润滑部位进行日常润滑,实行耗油定额管理,要搞好添油、加油和油箱的清洗换油。
(4) 定期 按润滑卡片上规定的间隔时间进行加油,并按规定的间隔时间进行抽样化验,视其结果确定清洗换油或循环过滤,确定下次抽样化验时间,这是搞好润滑工作的重要环节。
(5) 定人 按图表上的规定分工,分别由操作工、维修工和润滑工负责加油、添油、清洗换油,并规定负责抽样送检的人员。
设备部门应编制润滑“五定管理”规范表,具体规定哪台设备、哪个部位、用什么油、加油(换油)周期多长、用什么加油装置、由谁负责等。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验的积累,在实践中还要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五定管理”。
2.“三过滤”
“三过滤”亦称三级过滤,是为了减少油中的杂质含量,防止尘屑等杂质随油进入设备而采取的措施,包括入库过滤,发放过滤和加油过滤。其含义如下:
(1) 入库过滤 油液经运输入库、泵入油罐储存时要经过过滤。
(2) 发放过滤 油液发放注入润滑容器时要经过过滤。
(3) 加油过滤 油液加入设备储油部位时要经过过滤。
化工生产中工艺操作安全管理的内容有哪些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内容:
化工生产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强,高温、高压操作,生产工艺复杂等特点,稍有不慎很容易发生人命关天的大事故。因此,搞好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仅关系到企业的正常生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还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下面就如何搞好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谈一些粗浅的看法供大家参考。
一、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建立健全以法人为首落实到班组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形成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立体式、全方位责任到人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成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经培训考试合格懂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车间、班组设兼职安全管理员。各级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将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岗位每一个人;根据业绩,实行工奖挂钩,按级考核,按月结算;筑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斜向到角”的全方位、全过程、全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网,把安管责任真正落实到人。
二、建章立制,严肃纪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无拘无束。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企业实际,制订一套全面细致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如《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职工奖励和违规处罚制度》等等制度。有些制度、规程、责任制要挂到岗位上,提醒晓于岗位人员贯彻落实,以制度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思维,做到以法治厂,以制度管人。以便使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有章可遁,有法可依。
三、培训教育,持证上岗。制订年、月度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术的培训教育计划,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多样化、专业化、系统化。职工(包括岗位调动人员和外来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面要达到100%,未经教育及考试不合格者禁止上岗操作。特殊工种(电工、金属焊割、起重机械和电梯、机动车辆驾驶、登高作业、锅炉、压力容器、制冷等)和其它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严格按照行业要求和有关法定文件规定执行,做到持证上岗。通过经常性的培训教育,确实让员工知道并掌握安全生产的知识和技术,“变不懂安全为懂安全,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人人管住自己,守好“责任田”,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也不被他人所伤害”。
四、经常检查,消除隐患。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包括工艺纪律、设备安全、现场管理、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公司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安全主管部门至少每周一次,车间(工段)至少每日一次。安全检查公司应经常进行普检、抽检、专检;车间应经常进行自检、互检:主管领导和安全员应经常进行巡逻检、监督检:班组应进行上班检、下班检和过程检,并做好安全交接班。检查要有记录,发现隐患或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完成。
五、尊重科学,按规操作。制订科学的、系统的、规范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工艺管理、设备管理和现场管理,严肃工艺纪律和设备的安全操作。平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提高设备检修质量,定期进行检查检测,严格按规操作,杜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预见性,落实事前防范措施,将可能存在或发生的事故隐患或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安全装置,完整好用。重点部位、危险岗位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安全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切忌图省钱不配或带病作业;消防器材和事故应急处理器具,必须按规定标准设置配备,并实行严格的“定置管理”制度,无故不得随便动用。对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附件、消防器材和事故应急处理器具,要落实专人管理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换,确保安全装置、附件和消防器材、应急器具,完整好用。
七、票证管理,从严把关。化工区内进行各项作业,必须办理相关的安全作业证,并实行严格的票证管理制度。如“动火安全作业证”、“设备内安全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动土安全作业证”、“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吊装安全作业证”、“断路安全作业证”等,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发布的《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办事。程序要清,控制要严,防范要紧,责任一定要明确,措施一定要落实,禁止搞形式、走过场和未批先做,盲目蛮干冒险作业。一般实行专事专证、专人专证、专人签字确认、专人检查监护。化工生产现场情况复杂,如不实行严格的票证管理制度,往往会造成重大事故的发生。
八、安全例会,定期召开。定期召开公司及下属单位的安全例会,认真总结、提高、交流、反馈安全生产管理的经验教训,找出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制订相应的整改决定和防范措施,并对隐患整改的落实情况进行追踪检查,使之落到实处。安全例会,公司至少每月一次,车间(工段)至少每周一次,重点项目实施、发生事故或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议必须有内容、有重点、有措施、有检查、有结果、有记录,便于实施和责任追溯。
九、事故处理,“四不”放过。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禁止不报、少报、瞒报、漏报。事故处理(含未遂事故),一定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教育职工群众,落实防范措施,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有些事故(问题)处理还要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扩大教育整改面。事故处理要实、细、严,所谓实: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不弄虚作假,不草率从事;细:要认真细致,不漏蛛丝马迹,不放过任何可疑迹象;严:对事故责任人要从严处理,不姑息迁就,不敷衍了事;有些事故在追查责任时,还要上下联系,左右挂钩,以增强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 :
十、“双禁双指”、标志醒目。“双禁双指”指警示、警告和指示、指令标志。化工区内危险物品多,危险岗位多,为引起人们的注意和重视,提高警惕性和防范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对哪些要害部位、危险岗位、重点设备、安全设施、消防器材、事故应急处理器具放置等地方,必须设立明显醒目的警示、警告和指示、指令标志。对生产区、行政区、生活区要进行界定标识,禁止车间、仓库、宿舍 “三合一”。“双禁双指”标志看起来是表面的东西,但实际上起到的作用不可小觑。
十一、减少污染,保护环境。在抓好安全生产的同时,要着力抓好尘毒,“三废”的治理和噪音的监测控制,减少污染,保护环境。要加大投资力度,引进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环境污染治理技术,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淘汰更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环境污染严重的设备,使尘毒、“三废”、噪音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减少污染,保护环境,不仅能改善职工的工况条件,提高生产效益,还能保护职工的人身健康,降低职业病的危害,必须严格控制。
十二、安装维修,加强监管。在设备的安装维修、技改更换过程中,免不了要动火、入锅、登高、吊装等作业,而这些作业又极具危险性,要加强对此类作业的监督和管理,做到作业前有计划、有步骤、有方法、有措施,并在作业中认真检查监督实施,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工作要明确责任要到位。对重大项目、特殊危险作业,要指派专业安全技术人员,专人负责、专人指挥,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并有效,要专人检查确认,切不可违章蛮干。
十三、化工禁令,严格执行。原化工部根据化工生产的特点,制订有比较全面系统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如:“生产区十四个不准”、“操作工六严格”、“动火作业六大禁令”、“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机动车辆七大禁令”、“安全用电十不准”等禁令。这些禁令是科学实践的结晶,也是经验教训的总结,必须认真贯彻并严格执行。
十四、三、五同时,认真贯彻。三、五同时,即指在改建、扩建、新建、技改等项目时,主体工程与安全设施应“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运行”的“三同时”制度和在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上,应坚持“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的“五同时”原则。贯彻“三同时”制度,在立项时将相关的安全设施落到实处,克服由于安全设施先天不足而带来的祸患。贯彻“五同时”原则,摆正生产与安全的关系,把安全生产例入日常工作的议事日程,做到一手抓生产,一手抓安全,两者同步前进,生产与安全两不误。
十五、仓储分类,专人管理。化工生产危险物料多,特性各异,应按产品,按规格、按包装、按特性分类隔离堆放,明码标识,切不可杂乱放置。要控制光照热源,做好防雨、防雷、防火、防腐工作,配足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实行专库储存、专人保管、专帐登记、专人监督检查。剧毒物品还要严格执行“双本帐、双把锁、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人领用”的“五双”管理制度。危险物品储存处要设立醒目的警告标志和“安全周知卡”,晓于众人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十六、建立档案,总结提高。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如:职工违纪违规处罚记录、事故隐患及事故处理报告、安全生产的法规文件、企业的规程制度、各类检查记录和考核统计报表等等,利用这些档案分析原因、剖析案例,总结经验,教育职工,落实预防措施,减少违规率,遏制事故的发生。对重点化工设备,特别是锅炉、压力容器要建立详细的设备档案,记录好制造、使用、维修、检测等事项,实行专人管理,定期检测,以防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十七、劳保用品,配齐穿好。劳保用品是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受伤害或减轻伤害必须配备和穿戴的劳动保护用品,一定要按规定配齐并穿戴。如:工作衣、软底胶鞋、耐酸雨靴、工作(安全)帽、胶皮手套、防尘口罩、护目睛、防毒面具等,不同的工种配置不同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能图省钱不配,更不能图方便配而不戴。企业要对劳动者负责,劳动者也要对自己负责。
十八、监督到位,奖罚分明。各项规程和制度的实施,离不开监督,一旦失去监督或监督不到位,最好的规程制度,也是一纸空文,起不到预想的作用。要选用懂技术、会管理、守纪律,责任性强,不怕得罪人,会做群众工作的人,担任专兼职安全监督员,平时勤教育、常检查,严监督,实行优者奖劣者罚。发现违纪违规或问题隐患,不以亲情、友情、领导、朋友为左右,一律照章办事,按规处罚,使安全规程和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以经济手段遏止“三违”现象,减少事故的发生机率。
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化工生产尤甚。危险物品多,危险因素多,工艺复杂,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管理难度大,且又与员工的安全意识、技术素质及当前的科技水平、经济状况息息相关。这里浅述的只是一些管理上的重点和难点之处,在实际工作中光靠抓重点和难点是远远不够的,要想办法、动脑筋努力造就一种让全体员工深刻认识“安全为我,我要安全,安全从我抓起”的氛围,且付诸实践,做到“人人管安全,个个防事故”。这样才能从设计施工到投产运行,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各个环节、方方面面、上下工序、左右岗位,全面系统地都有人去关心并做好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使安全生产真正达到“全过程受控,全方位监督,全员重视”的境界,把事故隐患和问题,消灭在各岗位的每一个员工手中,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化工生产安全,企业发展稳定。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十三条规定:“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标志,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 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的7日前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并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管道所属单位应当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3号)。
一、适用范围
1、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在厂区外公共区域埋地、地面和架空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原油、天然气、煤层气和城镇燃气管道的安全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2、对危险化学品管道享有所有权或者运行管理权的单位(以下简称管道单位)应当依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有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实施,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二、安全管理要求
1、管道规划
1)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应当遵循安全第一、节约用地和经济合理的原则,并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科学规划。
2)禁止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化学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
严格控制氨、硫化氢等其他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
公共区域是指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以外的区域。
3)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的选线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的区域;
确实无法避开的,应当采取可靠的工程处理措施,确保不受地质灾害影响。
危险化学品管道与居民区、学校等公共场所以及建筑物、构筑物、铁路、公路、航道、港口、市政设施、通讯设施、军事设施、电力设施的距离,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2、建设项目
1)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的规定,依法办理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2)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3)承担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施工单位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规定,以及经过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施工,并对工程质量负责。
参加危险化学品管道焊接、防腐、无损检测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4)负责危险化学品管道工程的监理单位应当对管道的总体建设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总体建设质量负责。管道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对管道的焊缝和防腐质量进行检查,并按照设计要求对管道进行压力试验和气密性试验。
对敷设在江、河、湖泊或者其他环境敏感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应当采取增加管道压力设计等级、增加防护套管等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
5)危险化学品管道试生产(使用)前,管道单位应当对有关保护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科学制定安全投入生产(使用)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6)危险化学品管道试压半年后一直未投入生产(使用)的,管道单位应当在其投入生产(使用)前重新进行气密性试验;对敷设在江、河或者其他环境敏感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应当相应缩短重新进行气密性试验的时间间隔。
3、生产运营
1)危险化学品管道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发现标志毁损的,管道单位应当及时予以修复或者更新。
2)管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道巡护制度,配备专人进行日常巡护。巡护人员发现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情形的,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并及时处理。
3)管道单位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自身排除确有困难的外部事故隐患,应当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管道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危险化学品管道进行定期检测、维护,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对安全风险较大的区段和场所,应当进行重点监测、监控;
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应当及时更新、改造或者停止使用,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对涉及更新、改造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还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办理安全条件审查手续。
5)管道单位发现下列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运行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无法处置时应当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一)擅自开启、关闭危险化学品管道阀门;
(二)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损坏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三)移动、毁损、涂改管道标志;
(四)在埋地管道上方和巡查便道上行驶重型车辆;
(五)对埋地、地面管道进行占压,在架空管道线路和管桥上行走或者放置重物;
(六)利用地面管道、架空管道、管架桥等固定其他设施缆绳悬挂广告牌、搭建构筑物;
(七)其他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运行的行为。"
6)禁止在危险化学品管道附属设施的上方架设电力线路、通信线路。
7)在危险化学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外缘两侧各5米地域范围内,管道单位发现下列危害管道安全运行的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无法处置时应当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一)种植乔木、灌木、藤类、芦苇、竹子或者其他根系深达管道埋设部位可能损坏管道防腐层的深根植物;
(二)取土、采石、用火、堆放重物、排放腐蚀性物质、使用机械工具进行挖掘施工、工程钻探;
(三)挖塘、修渠、修晒场、修建水产养殖场、建温室、建家畜棚圈、建房以及修建其他建(构)筑物。"
8)在危险化学品管道中心线两侧及危险化学品管道附属设施外缘两侧5 米外的周边范围内,管道单位发现下列建(构)筑物与管道线路、管道附属设施的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应当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一)居民小区、学校、医院、餐饮娱乐场所、车站、商场等人口密集的建筑物;
(二)加油站、加气站、储油罐、储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经营、存储场所;
(三)变电站、配电站、供水站等公用设施。
9)在穿越河流的危险化学品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500米地域范围内,管道单位发现有实施抛锚、拖锚、挖沙、采石、水下爆破等作业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无法处置时应当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但在保障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条件下,为防洪和航道通畅而实施的养护疏浚作业除外。
10)在危险化学品管道专用隧道中心线两侧1000米地域范围内,管道单位发现有实施采石、采矿、爆破等作业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无法处置时应当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在前款规定的地域范围内,因修建铁路、公路、水利等公共工程确需实施采石、爆破等作业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11)实施下列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运行的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的7日前书面通知管道单位,将施工作业方案报管道单位,并与管道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管道单位应当指派专人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
(一)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业;
(二)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5米至50米和管道附属设施周边100米地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公路、河渠,架设电力线路,埋设地下电缆、光缆,设置安全接地体、避雷接地体;
(三)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200 米和管道附属设施周边500 米地域范围内,实施爆破、地震法勘探或者工程挖掘、工程钻探、采矿等作业。
12)施工单位实施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作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经制定符合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运行要求的施工作业方案;
(二)已经制定应急预案;
(三)施工作业人员已经接受相应的危险化学品管道保护知识教育和培训;
(四)具有保障安全施工作业的设备、设施。
13)危险化学品管道的专用设施、永工防护设施、专用隧道等附属设施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确需用于其他用途的,应当征得管道单位的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危险化学品管道附属设施包括:
(一)管道的加压站、计量站、阀室、阀井、放空设施、储罐、装卸栈桥、装卸场、分输站、减压站等站场;
(二)管道的水工保护设施、防风设施、防雷设施、抗震设施、通信设施、安全监控设施、电力设施、管堤、管桥以及管道专用涵洞、隧道等穿跨越设施;
(三)管道的阴极保护站、阴极保护测试桩、阳极地床、杂散电流排流站等防腐设施;
(四)管道的其他附属设施。
14)管道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管道事故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人员和设备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发生危险化学品管道生产安全事故,管道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响应程序,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紧急处置,消除或者减轻事故危害,并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5)对转产、停产、停止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管道,管道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并将处置方案报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