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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煤炭及运输板块安全专工职责(浙能煤炭分公司总经理)

煤矿职工的职业道德及安全职责

淮南矿业积极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本管理的煤矿职工职业道德荣辱观教育

来源:淮南矿业�时间:2006-6-6

近日,淮南矿业集团出台了《关于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本管理的煤矿职工职业道德荣辱观教育的意见》,在全体员工中广泛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本管理的煤矿职工职业道德荣辱观教育。具体内容如下:

《淮南矿业集团关于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本管理的煤矿职工职业道德荣辱观教育的意见》

为牢固树立、认真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构建淮南煤矿特色道德价值观体系,推进企业管理转型,建设新型能源基地,现就在全体职工中,广泛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本管理的煤矿职工职业道德荣辱观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淮南煤矿职工职业道德荣辱观教育是一项战略任务。

1、淮南煤矿职工职业道德荣辱观,立足煤炭行业实际,立足转型中淮南煤矿职工队伍素质实际,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着眼新型能源基地建设的目标,针对职工工作、生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赋予“八荣八耻”以具体内涵,是社会主义荣辱观在煤炭企业的具体体现,既管当前,又管长远。开展淮南煤矿职工职业道德荣辱观教育,是一项耐力久、稳定性大、针对性强的战略任务。

2、开展淮南煤矿职工职业道德荣辱观教育,是推进企业管理转型的现实需要。企业管理转型的本质是管理创新,是企业内部深层次改革。要实现管理精细科学、效率高、符合规律的目标,就必须做到人本管理、科学管理,进而上升到文化管理。靠建设新型能源基地的共同理想凝聚职工,用以“两个一切”为核心的价值观体系统一职工思想。否则,企业管理转型就转不动、转不稳、转不好。

3、建设新型能源基地,是一项超常规发展的事业,需要重建淮南煤矿特色的道德价值观体系。用企业价值观体系统领思想,促进企业管理从官本位、金本位,走向人本位,从粗放管理走到科学管理。用纪律约束、道德教育、文化熏陶,启发职工内在良知,促进企业全面发展。

4、开展淮南煤矿职工职业道德荣辱观教育,是培育高素质职工队伍的内在要求。新型能源基地要靠创业型的经营者队伍、专家型的专业技术队伍、素质型的高技能操作队伍来建设。三支队伍建设,离不开企业主导价值观包括职工职业道德荣辱观的强力支撑。二、淮南煤矿职工职业道德荣辱观的基本内涵。

5、淮南煤矿职工职业道德荣辱观,主要内容是“八荣八耻”。具体表述为:以珍爱生命为荣,以危害安全为耻;以自我管理为荣,以等靠依赖为耻;以一专多能为荣,以一无所长为耻;以精细规范为荣,以粗放马虎为耻;以节约降耗为荣,以低效浪费为耻;以诚信文明为荣,以假滑愚蛮为耻;以互助友爱为荣,以拆台内耗为耻;以勤劳奉献为荣,以懒惰自私为耻。

6、淮南煤矿职工职业道德荣辱观的本质在于坚持以人为本。“八荣八耻”相辅相成,既有对安全的要求,又有对管理转型中工作、学习的要求,还有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道德层面的要求,对班队管理等各级管理同样有约束力。它强调的是坚持以人为本,维护职工的生命权、利益权、发展权、受尊重权,从而真正落实“一切为了发展,一切为了职工”的企业宗旨。

7、淮南煤矿职工职业道德荣辱观是企业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八荣八耻”从企业价值观总体要求的高度,丰富、拓展了荣辱观的内涵和外延。作为企业职工的道德价值观,是建设淮南煤矿瓦斯治理文化、发展文化、人才文化、资源环境文化、职工利益文化等的思想基础。

8、淮南煤矿职工职业道德荣辱观的生命力在于它的实践性。“八荣八耻”把道德规范与人的综合素质紧密结合起来,把思想道德品质与职业道德评价紧密结合起来,是紧紧与班队自主管理,推进企业发展和管理转型相配套的,导向鲜明,要求明确。建设淮南煤矿特色的企业文化,工人要知荣耻,中层要懂理念,上层要有信念。集团公司党委将适时在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中,围绕“讲境界、长本事”,进一步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

三、教育必须立足实际,真正解决问题。

9、淮南煤矿职工职业道德荣辱观,具有很强的现实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教育的着力点在于解决企业管理转型和新型能源基地建设中的思想道德问题,落脚点在于推进企业管理转型,建设新型能源基地。

10、积极推进企业管理转型。企业管理转型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三年为期,分安全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思想政治工作三大板块进行。管理转型首要的是思维方式的转变。要通过教育引导,破除企业管理转型中的各种思想障碍,更新观念,从而带动工作方式、行为方式的转变,做到简捷、直观、有效。当前,要全力推进班队自主管理。自主管理和荣辱观教育,必须领导带头,班队扎根。自主管理,就是要逐步提高班队长专业化水平,就是要达到班队自主管安全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自主管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行为,自主管质量标准化,自主管规程措施贯彻,自主管节支降耗,自主管团结友爱。

11、在解决企业实际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上下功夫。要围绕发展所需、安全所要、职工所盼开展教育。当前,要继续深化安全“三化”,积极推进引进杜邦管理理念;要全力推进防突治本七项决定的落实,坚决消除防突工作中的十种低级错误;要认真落实管理转型的各项要求、部署,消除管理上的“瞒、假、粗、包、虚、软”等六种不良行为,两级机关要坚决消除“怕、卡、扯、错”四种坏作风。

12、建设高素质职工队伍。要着力提高各级管理者的领导能力、执行能力和管理水平,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意识、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素质、岗位技能和思想道德水平。

四、着眼长远,逐步建立教育长效机制,取得实效。

13、淮南煤矿职工职业道德荣辱观教育,是一项长期而又繁重的任务,必须着力建立长效机制。真正做到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构建和谐矿区相结合,与依法治企相结合,与保持党的先进性建设相结合,一抓多年,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14、坚持教育引导与制度约束相结合。荣辱观教育中,要按照企业管理转型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弘扬淮南煤矿职工职业道德荣辱观的体制、机制、制度。各单位要制定职工操作行为规范和管理人员管理行为规范,制定管理道德、技术道德、诚信守则等。用职业道德教育职工,用好的价值观熏陶职工,用好的企业文化引导职工。

15、认真进行教育效果评价。要把“八荣八耻”职工职业道德荣辱观教育作为新工人入矿教育、职工日常思想教育和班前教育重要内容,并把教育的效果作为职工思想道德评价、工作绩效评价和机关工作人员考核淘汰的重要依据,形成制度,坚持下去。

16、从严落实各级“主官”的教育责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既要以身作则,带头践行“八荣八耻”,又要履行好宣传“主官”的职责,带头宣讲“八荣八耻”。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教育中的突出问题,确保教育扎实有效。

17、大力营造浓厚氛围。要利用各种会议、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板报、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引导,让广大职工明白“八荣八耻”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自觉按照“八荣八耻”的要求去实践。要抓好典型示范,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培育良好的企业风气。党的各级工作部门,工会、共青团等组织都要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能,积极做好教育的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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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及运输分公司怎么样?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及运输分公司是2009-05-21在浙江省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国有独资),注册地址位于杭州市天目山路152号浙能大厦7楼。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及运输分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30000689147781P,企业法人王建堂,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及运输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以集团公司的名义从事能源投资开发,煤炭运输信息的技术咨询服务。在浙江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71196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和 1000-5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56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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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管理部门承担煤矿安全监管职责有哪些?

湘政办发(2005)4号文规定煤炭管理部门承担煤矿安全监管的主要职责是: (1)对本地区煤矿安全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煤矿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 (2)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 (3)依法组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 (4)负责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 (5)参与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 (6)负责矿长资格证的培训发证工作; (7)对煤矿职工培训进行监督检查。

码头煤炭发运和转运人员工作职责,安全事项的讲稿,大神们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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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一、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二、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三、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四、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五、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六、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七、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

扩展资料

本报济南2013年2月27日讯 ,全省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宣贯会议在济南召开。会上,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黄玉治对《七条规定》进行了宣讲,各煤矿矿长签订了执行七条规定承诺书,副省长邓向阳出席会议并讲话。

邓向阳指出,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真正把《七条规定》落到实处,作为2013年煤矿执法监督的一个重点,对违反《七条规定》等违法行为,坚决责令停产整顿,依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不严格落实《七条规定》、敷衍应付,造成安全事故的矿长和煤炭企业负责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煤炭工业部安全监督员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煤炭工业企业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安全执法与监督检查,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煤炭工业部安全监督员代表煤炭工业部对所辖地区的煤炭工业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行使安全监督检查权。安全监督员的业务由部安全司直接领导。第三条 煤炭工业部安全监督员由省(区、市)煤炭管理部门、直管矿务局(公司)安监部门推荐,由部安全司会同人事司审查同意后,经部批准并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安全监督员聘任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安全监督员证书》。第二章 安全监督员条件第四条 煤炭工业部安全监督员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煤炭工业安全监察工作,工作积极、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作风正派。第五条 煤炭工业部安全监督员必须是从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十年以上,精通煤矿安全生产技术业务,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副处级以上的安全管理干部。第六条 煤炭工业部安全监督员必须身体健康,能胜任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第三章 安全监督员的职责第七条 监督检查煤炭工业企业、各级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煤炭工业部颁发的安全规程、规定、指令等的贯彻执行情况。第八条 监督检查煤炭工业企业负责人的安全任职资格和安全生产行为。第九条 监督检查煤炭工业企业、各级煤炭工业主管部门的安全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第十条 监督检查煤炭工业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第十一条 指导煤炭工业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第四章 安全监督员的权力第十二条 有权进入各类所有制煤炭工业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对隐患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和作业场所,责令有关部门和作业单位进行整改,直至下达停产指令。第十三条 有权对煤炭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企业、违反劳动纪律人员提出经济、行政处罚意见和建议。第十四条 有权参加煤炭工业企业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第十五条 有权向各级煤炭工业主管部门直至煤炭工业部报告煤炭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存在问题。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建议予以表彰、奖励;对不重视安全生产、造成重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建议进行处分,直至提交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五章 安全监督员的管理第十六条 煤炭工业部安全监督员为专职,也可兼职。聘任期内,其原级别、人事关系、工资待遇等不变。第十七条 煤炭工业部不定期组织聘任的安全监督员进行全国煤矿安全检查、技术咨询、学术研讨和调查研究等活动。第十八条 煤炭工业部安全监督员持煤炭工业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安全监督员证”上岗工作。所在单位要为其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第十九条 煤炭工业部安全监督员应尽职尽责,廉洁奉公。对徇私舞弊,违法乱纪的严肃查处,并取消其安全监督员资格。第二十条 煤炭工业部安全监督员聘任期为三年,任职期满,经考核胜任者,可继续聘任;因工作调离、退休及其它原因不适应继续担任部安全监督员者可由原推荐单位提出解聘意见,报煤炭工业部批准解聘。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实行。原煤炭工业部[1987]煤安字第778号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安全监督员工作规程》同时作废。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煤炭工业部安全司负责解释。

煤炭工业部关于矿井区队、班组长安全职责的指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 煤炭工业部关于矿井区队、中华人民共和国班组长安全职责的指令

(1988年3月20日 

 煤炭部安全指令(1988)第10号)

矿井区队、班组长是煤矿井下安全生产现场的第一道防线,是煤矿基层最直接的安全生产管理者。为切实提高矿井区队、班组的技术、政治素质,部决定在深入开展“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活动中,把区队长和班组长队伍的建设问题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为此,特就矿井区队、班组长的队伍建设及其安全生产职责提出如下要求:

第一、各矿务局(矿)都要对所属矿井区队、班组长进行一次全面考察和调整。区队长一级的考察调整由局(矿)干部部门负责;班组长的考察调整由矿劳资部门负责。基本条件:

区队长应有五年以上井下工龄,初中以上(或相当)文化程度;有组织、管理好所辖范围内各项安全生产任务的能力;在业务素质上,了解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熟悉本职范围内有关安全法规的规定和质量标准;掌握瓦斯、煤尘、顶板、水、火等井下灾害发生的规律,会正确检查和判断事故的预兆;能制定预防措施,应急措施和组织工人处理险情;掌握矿山救护、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能够自救和互救。

班组长应有2年以上井下工龄,小学6年以上(或相当)文化程度;掌握本职范围内生产技术管理知识以及有关规程规定和质量标准;熟悉矿井瓦斯、煤尘、顶板、水、火地井下灾害发生的规律;能正确的检查、判断和采取预防及应急措施;并能组织本班组工人处理事故和避灾脱险;掌握本职范围内设备、仪器、仪表的性能、原理、结构、标准和使用维修的技能。各局(矿)对区队、班组长的考察调整工作必须在上半年内搞完。

第二、经过考察调整的区队长、班组长除已经培训并有合格证者外,都必须进行两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者,方能正式任职上岗。培训工作由各局(矿)统一安排,可由干部、劳资、安监、教育等部门联合组织。培训内容、考核办法、以及发证等均由各局(矿)自行决定,培训工作必须在今年底以前全部完成。

第三、完善区队、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区队长和班组长是所属区队和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其职责是:1.认真组织所管理的区队和班组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坚持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2.组织本区队、本班组工人严格实施“三大规程”干标准活,干放心活,切实解决好采掘机运通工程质量、设备质量等问题,及时组织处理隐患,及时制止“三违”现象;3.组织所管理的区队和班组深入开展“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活动,落实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奋斗目标。

第四、凡值班顶岗的区队长,必须与当班工人一起入井,一起升井,随时对班组执行安全规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班组长要随时检查本班组执行安全规定情况;班与班之间在交接时,要填写交接日志;作业中发现较大隐患,班组长应立即向值班区队长和调度室报告,听候处理决定,必要时,区队长有权暂时停止作业;对上级违章指挥,区队、班组长有权拒不执行;对于违章违纪的人员,区队、班组长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在劳动分配上予以经济制裁。

以上指令从发布之日起,立即组织落实。

  浙能煤炭及运输板块安全专工职责 

发布者  :  访客  2022/06/05  回复

全监督员聘任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安全监督员证书》。第二章 安全监督员条件第四条 煤炭工业部安全监督员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煤炭工业安全监察工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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