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一体化的具体措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六种基本模式)
世界经济一体化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全球经济一体化表现为:世界各国经济有机地联系起来,生产的国际化程度大大加深 ,经济管理制度的国际化。
拓展资料
1、在这个多国经济联盟的区域内,商品、资本和劳务能够自由流动,不存在任何贸易壁垒,并拥有一个统一的机构,来监督条约的执行和实施共同的政策及措施。 广义的全球经济一体化即世界经济一体化,指世界各国经济之间彼此相互开放,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有机体。
2、狭义全球经济一体化,即地区经济一体化,指区域内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在一个由政府授权组成的并具有超国家性的共同机构下,通过制定统一的对内对外经济政策、财政与金融政策等,消除国别之间阻碍经济贸易发展的障碍,实现区域内互利互惠、协调发展和资源优化配置,最终形成一个政治经济高度协调统一的有机体的这一过程。
3、根据各参加国的具体情况和条件以及它们的目标要求,有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和经济联盟四种形式。
4、自由贸易区是指由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组成的贸易区。成员国之间免征关税和取消其他贸易限制。
5、关税同盟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为了取消彼此之间的关税或各种贸易壁垒,建立共同的对外关税而缔结的同盟。同盟内部商品自由流通和自由竞争。关税同盟在一体化程度上比自由贸易区进了一步。
6、共同市场。指在关税同盟基础上实现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在同盟内建立关税、贸易和市场一体化。其最终目标是要实现完全的经济联盟。
7、经济联盟是经济一体化的最终发展目标和最高级的形式。它要求其成员国在实现关税、贸易和市场一体化的基础上,建立一个超国家的管理机构,在国际经济决策中采取同一立场,行使统一的货币制度和组建统一的银行机构,进而在经济、财政、货币、关税、贸易和市场等方面实现全面的经济一体化。
面对经济全球一体化,中国应采取什么措施
经济全球一体化根据各国的自身条件有四种形式。中国应根据自身的条件,先选择适合发展自己经济的方式。并根据定位,制定一系列的经济一体化的相关政策、相关条例、以及今后可能经济一体化实行后,可能存在什么问题制定相应的措施。四种主要形式如下。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 共同市场。经济联盟。至于采取什么措施,需要相关领域的专家和经济学者还有国家相关部门依据情况而定。
中国可以采取哪些政策和措施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
中国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采取了如下政策和措施:
从20世纪90年代初起,我国也开始了对地区经济一体化的探索和实践,并利用这一发展趋势,来为我国在地区甚至世界舞台上争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自1991年加入亚太经合组织以来,我国又先后参加或发起以下几个区域性组织,如于1997年底成立的“10+3”会议和“10+1(中国-东盟)”以及2001年成立的亚洲博鳌论坛。
另外,还组建了一个地区政治组织,即上海合作组织。于1996年参与了跨地区的合作组织——“亚欧会议”。2001年与东盟成立了双边自由贸易区。在参与或组建这些区域性组织过程中,我国的地区一体化重心也在从亚太地区转向东亚地区。
经济一体化有抄广义和狭义之分。
经济一体化是指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即国家间通过签署条约或协定,采取具体的措施协调彼此之间的经济贸易政策,以促进经济的共同发展。指地区经济的一体化,指区域内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之间,在一个由各国授权组成的并具有超国家性质的共同机构协调下,通过制定统一的经济贸易政策,消除国别阻碍经济贸易发展的壁垒,实现区域内共同协调发展,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经济贸易发展,最终形成一个经济贸易高度协调的整体。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蓬勃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扩大,这是国际经济竞争的结果,也是各国经济乃至区域经济发展的利益所在,为适应这种形式,我国与世界,尤其是亚太地区各国(或地区)经济联系日益密切,加快了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步伐,以应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机遇与挑战。
欧盟推动经济一体化有哪三大措施·
欧洲共同体成立之后,为了推动欧盟经济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主要有以下三大措施:建立了关税联盟;实行共同农业政策;推动了欧洲统一大市场的建立。
欧盟经济一体化的意义:
经济上:强化了欧洲各国之间的经济关系,增强了欧盟对外的经济竞争力,提高国际经济合作水平,使国际经济竞争变得更加激烈。
政治上:增强了欧盟各国在世界中的影响力,强化了世界多极化趋势的形成与发展,有利于抑制美国搞单极世界图谋。
文化上:经济政治决定文化,文化是经济政治的反映。经济联系的密切使得欧盟各国文化上相互交融,有利于世界文化的传播与发展。
安全上:强化了欧洲各国经济联系,使欧洲各国经济相互融合和渗透,总体看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但可能同时也可能增加了各国经济的风险。
拓展资料:
欧盟一体化,从广义上说,是指迄今欧洲各国为实现和平、消除战争和发展经济而提出的欧洲联合、欧洲统一的思想及其进行的实践运动;从狭义上讲,是指二战结束以来,由于经济重建的需要和冷战爆发的原因,西欧部分国家在美国支持下,从建立欧洲经济合作组织开始到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欧共体和欧盟的历史过程,这一过程使西欧经济上不断趋向联合,而以各国部分让渡国家主权,建立某些部门中的超国家机构为标志,带动着欧洲社会与政治逐步地、有条件地走上联合之路。
真正的欧盟一体化开始于1951年。当时,为了限制联邦德国的煤炭和钢铁生产总量,从而控制其军事工业的发展基础,法国提出了一个被称之为舒曼计划的方案,建议把法国和德国的煤炭和钢铁生产置于一个共同机构管理之下。
经互会会议怎么加速经济一体化?
自经互会成立至1986年,先后共召开42次经互会会议。经互会经济合作的发展,经历了3个阶段。从经互会成立至50年代末为第1阶段,主要合作形式是进行商品交换和科技资料交换。60年代为第2阶段,主要形式是推行生产的“国际分工”。70年代以来进入第3阶段,主要合作形式是实行“经济一体化”。
1961年12月举行的经互会第15次会议上制定并批准了《社会主义国际分工基本原则草案》。接着,1962年6月,在莫斯科举行的经互会成员国共产党的工人党代表会议上正式通过了《社会主义国际分工的基本原则》。该文件规定,经互会成员国“必须紧密地结成一个统一的体系”,“必须逐渐拉平经济发展水平”。文件还规定一些重要的生产部门实行国际分工的基本方向。
在1969年4月召开的经互会第23次特别会议上首次提出“经济一体化”方针,会议决定着手拟定“进一步发展成员国经济和科技合作”的具体措施。经过两年多时间的讨论,在1971年7月举行的经互会第25次会议上正式通过《经互会成员国进一步加深与完善合作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一体化综合纲要》。《综合纲要》规定在15~20年内分阶段实现生产、科技、外贸和货币金融的“一体化”。它规定了加强经济一体化的主要途径和手段:就经济政策的基本问题进行双边和多边协商,加强计划工作方面的双边和多边合作;有计划地扩大生产、科技方面的国际生产专业化和协作;有计划地扩大相互贸易并提高其效果;扩大成员国各部之间、各主管部门之间和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直接联系;发展现有的和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组织;不断完善经济和科技合作的法律原则。
1984年6月12~14日,经互会召开最高级会议。会议总结了1969年经互会第23次特别会议(最高级会议)以来经互会所取得的成就,充分肯定了经济一体化的方针。会议决定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经济一体化综合纲要。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发展和加深经互会成员国经济和科技合作基本方针的声明》。《声明》提出,现阶段经互会成员国在经济合作方面的最重要任务是,经济向集约化道路加速过渡,依靠完善社会生产结构、更好地使用科技潜力等来提高经济效益;保证进一步发展社会生产;提高产品的技术水平和质量,加速产品的更新换代,发展出口潜力;更合理地配置生产力;加速经互会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逐渐平衡的过程,特别是越南、古巴和蒙古的经济发展水平与经互会欧洲成员国水平逐渐平衡的过程。会议决议的根本目的是加速经互会成员国的经济一体化。
30多年来,经互会国家之间的协作主要是通过协调国民经济计划,科技合作、生产专业化与协作、共同建设联合项目、对外贸易,以及货币金融和信贷合作等方式来实现的。
协调国民经济计划。这是实现经互会综合纲要的基础,是经互会成员国之间进行经济合作的最主要方式,也是加深国际分工和经济一体化的主要措施。协调内容主要包括:磋商经济政策的基本问题;编制经济、科技方面重要项目的预测;协调国民经济主要部门的生产方面的长远规划;协调国民经济五年计划;交流成员国关于改进国民经济计划与管理制度的经验等。为了使协调计划更加紧密,自1966年起,经互会改变了协调计划的做法,即由原来的各成员国先制定本国计划然后进行协调改为先由经互会协调计划,然后各国在协调基础上再制定本国计划和制订双边、多边协定。在1982年6月召开的经互会第36次会议上讨论1986~1990年国民经济计划协调纲要时,要求经互会成员国“进一步加深合作”和促进“经济一体化”,要越南、古巴、蒙古“广泛地参加国际社会主义分工”。在1984年6月举行的经互会最高级会议上又明确规定,国民经济计划的协调将集中于解决优先的任务,即首先协调各国在社会主义国际分工中实行专业化的基本方向;增加最重要商品相互供应的措施;相互贸易的基本比例和结构;生产合作的项目。
科技合作。在《经互会成员国进一步加深与完善合作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一体化综合纲要》中,对科技合作的主要内容作了专门规定,即:就科技政策的基本问题进行相互协商,编制10~15年的科学技术预测;有关国家共同规划某些重要科技问题的研究;进行科学技术研究的协作;协调科学技术研究工作;交流科技成就和经验;加强科技情报、发明和专利事业方面的合作;培训科技干部等。根据《综合纲要》提出的科技任务,1972年,经互会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向经互会执委会提交了《在1972~1975年对有关1976~1980年和更长时期的科技政策基本问题进行相互磋商的实施纲要(草案)》。随着科技革命的发展和科技及生产的日益相互渗透,以后,经互会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又制定了关于经互会各国之间在1976~1980~1990年的科技合作的基本方针。至1981年,成员国之间已签订了205项科技合作协定与合同,参与合作的组织达3,000个。
生产专业化和协作与共同建设联合项目。这些都是在经互会协调计划的基础上进行的。生产专业化和协作是经互会成员国根据自己的国民经济基础、技术力量和特长,承担某些生产任务,在产品研制和生产过程中得到其他成员国的支持,最后把产品提供给经互会国家。这样既可以利用各国的优势,也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在70年代,生产专业化和协作主要集中在机器制造业、无线电电子业、化工、冶金、原子能和微处理机等决定国民经济结构的部门,尤其以机器制造业部门最为广泛。截至80年代初,经互会成员国已签订了1300个双边和多边生产专业化和协作协定。1986年11月举行的经互会第42次会议,根据《2000年前经互会国家长期科技合作综合纲要》的要求,提出现阶段生产专业化和协作的重点是:经互会成员国各经济组织之间建立科学与生产方面的直接联系;在经济核算的基础上各有关国家建立合营联合公司、企业、设计院、科研组织和其他国际机构。
共同建设联合项目主要是在70年代中期后发展起来的,是经互会国家之间在经济上相互支持的重要方面。根据1975年经互会第29次会议通过的《1976—1980年的经互会成员国多边一体化措施协调计划》规定,前苏联和经互会各国联合投资10个项目,其中在前苏联领土上有8个,投资近90亿卢布,由前苏联和东欧成员国各承担一半,东欧成员国还承担派劳力15,000人。1979年4月,苏、捷、匈、波4国还签署了关于在前苏联境内共同建设赫麦利尼茨基原子能发电站的原则性协定,以及从该站至波兰热舒夫的输电线和关于建设热舒夫变电站的协定。该项目的总投资为15亿卢布。1983年10月举行的经互会第37次会议上又签署了在前苏联境内合作建设克里沃罗日耶矿山选矿联合企业的多边协定。
对外贸易。经互会成员国之间除每年签订双边贸易协定外,还在协调成员国发展国民经济计划的基础上签订长期贸易协定。1956年成立的经互会对外贸易常设委员会,是专门研究经互会范围内对外贸易问题的机构。随着相互合作的发展,经互会相互贸易额有较大的增长。
货币金融和信贷合作。这也是经互会实行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内容。前苏联认为,发展经互会成员国的经济联系必须“把协调计划同利用商品货币关系紧密结合起来”。1962年12月,根据经互会第17次会议的决定,成立了经互会货币金融常设委员会。经互会第18次会议又批准了1963年7月召开的经互会成员国共产党和工人党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和政府首脑会议的建议,成立国际经济合作银行,并于1964年1月1日正式开始营业。其主要任务是为成员国之间办理结算业务和提供短期贷款。银行的法定资本最初确定为3亿转帐卢布。1974年和1977年分别接受古巴和越南为国际经济合作银行的成员国后,法定资本增加了530万转帐卢布。1970~1982年期间,该银行向成员国共提供贷款约780亿转帐卢布。银行用转帐卢布提供贷款的年息为1.5%~4%,对越南、古巴、蒙古提供的贷款通常给予优惠,年息约为0.5%~2%。该银行的活动原则是,不管各国在法定资本中所占份额怎么,在表决有关银行活动问题时,一国只有一票的权力,任何决定只有在一致通过的情况下才能生效。
经互会与许多国家和国际机构有经济合作关系或往来。1964年9月,经互会同南斯拉夫签订了关于南斯拉夫参加经互会一些机构工作的协议。芬兰、伊拉克、墨西哥、莫桑比克、尼加拉瓜、阿富汗等国也同经互会签订了经济技术合作协定。经互会与联合国的国际原子能机构;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国际劳工组织;世界卫生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组织都有联系。1974年,联合国大会决定给予经互会以观察员的资格。
经互会还与国际标准化组织、阿拉伯国家工业发展中心、拉丁美洲经济体系等组织有联系,与欧洲经济共同体进行建立正式关系的谈判。